關于全市醫療機構輸液瓶袋規范化回收處置全覆蓋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商務糧食局、婁底市生態環境局各分局,婁底經開區社會事務局、綜合執法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衛健委辦公廳等7部門下發的《關于開展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389號)、省衛健委等十部門下發的《關于印發湖南省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湘衛發〔2020〕8號)、湖南省商務廳《關于公布湖南省第一批醫療機構廢棄物可回收物輸液瓶(袋)回收企業名單的通知》(湘商流通〔2020〕91號)等文件精神,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為進一步規范全市醫療機構未被污染的輸液瓶(袋)、醫用玻璃瓶(以下簡稱輸液瓶袋)的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全面落實醫療機構輸液瓶袋規范化回收處置全覆蓋
各縣市區要結合自身實際,按照“閉環管理、定點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則,規范回收處置渠道,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醫療衛生機構的主體責任,制訂本轄區內醫療機構輸液瓶袋規范化回收處置全覆蓋實施方案,建立長效工作機制。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要從落實健康中國的戰略高度,對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高度負責,推動實現本轄區內醫療機構輸液瓶袋規范化回收處置全覆蓋。
二、切實履行醫療機構主體責任
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本單位輸液瓶袋規范化回收處置管理責任制,要明確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完善工作機制和流程。按照《關于印發湖南省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的“落實屬地責任,確保2020年底全省每個市州至少有1家有資質的回收和利用企業或回收利用一體化企業”要求,要切實加強對本單位輸液瓶袋的源頭分類及管理,做好分類收集、分類貯存、分類交接,嚴禁將輸液瓶袋混入生活垃圾中,嚴禁將無污染玻璃瓶混入醫療廢物中,嚴禁私自處理、轉讓買賣,確保醫療機構廢棄物源頭管理的精細化和可追溯跟蹤。
三、嚴格加強對醫療機構輸液瓶袋回收企業的管理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回收企業的資質、收集處置能力和依法依規處置等嚴格把關和監管,把對離中心城區較遠的鄉鎮衛生院,特別是農村衛生室要實現全覆蓋回收的要求寫入合同之中?;厥掌髽I要按照上級相關部門的規定要求,加大對醫療機構輸液瓶袋回收全覆蓋的工作力度,加強運輸管理,加強衛生防護,嚴格回收流程,嚴格技術規范,做好交接簽收記錄,建立應急預案,提高輸液瓶袋回收規范化管理水平。收集間隔期原則上不超過十天,同時要加快醫療機構輸液瓶袋全覆蓋的信息化、數字化、全程可追溯的管理,隨時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管督查。
四、全面履行部門工作職責
按照湖南省衛健委等十部門《關于印發湖南省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實職責分工。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指導各醫療機構按照標準做好輸液瓶袋的收集,并按要求集中移交回收企業,加強對各醫療機構輸液瓶袋源頭管理和回收企業對偏遠鄉鎮衛生院、農村衛生室實行全覆蓋監管,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商務糧食部門:全面加強對從事未被污染的醫療輸液瓶袋回收任務企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鼓勵回收和利用企業一體化運作。
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廢物分類管理和回收企業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回收輸液瓶袋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市、縣兩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商務糧食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調聯動,定期召開會議,實施信息共享。探索建立聯合懲處機制,形成“一處受罰、處處受限”的工作格局。
五、嚴厲打擊涉及醫療機構廢棄物的違法違規行為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大對醫療機構輸液瓶袋的監督執法力度,各級衛生監督執法機構要加大監督頻次,重點要針對民營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存在的把輸液瓶袋賣給無資質收集的廢品回收店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杜絕醫療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做到監管無死角、無盲區,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實到位。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糧食局、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制定的《關于全市醫療機構輸液瓶袋規范化回收處置全覆蓋的通知》(婁衛發〔2021〕3號)無效。
附件:湖南省第一批醫療機構廢棄物可回收物輸液瓶(袋)回收企業名單
婁底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婁底市商務糧食局
婁底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
湖南省第一批醫療機構廢棄物可回收物輸液瓶(袋)回收企業名單
1 |
湖南博晟衛生材料有限公司 |
2 |
湖南寶葉再生資源開發有限 |
3 |
湖南久和環??萍加邢薰?/p> |
4 |
衡陽置道塑業有限公司 |
5 |
株洲市國騰環??萍加邢薰?/p> |
6 |
湖南映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7 |
張家界市宏達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
8 |
郴州市湘南環保有限公司 |
9 |
湖南九龍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
10 |
湖南騰輝環??萍及l展有限公司 |